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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石市石嘴镇团结村、牟家村路灯亮化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08 11:3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S20150320013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磐石市石嘴镇团结村、牟家村路灯亮化工程已由吉林省财政厅以吉财综指【2014】163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磐石市石嘴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磐石市石嘴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磐石市石嘴镇团结村、牟家村路灯亮化工程

2.2建设地点:磐石市石嘴镇2个村6个屯

2.3工程规模:磐石市石嘴镇团结村、牟家村路灯亮化工程,总布线11200米,常规照明灯240套(详见招标文件)

2.4工期要求: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7月3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5年8月17日,工期45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二级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年具有类似规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经理资质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埠企业在我市承揽工程按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规定执行。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8日至2015年6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下午13:30时至1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磐石开发区新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建设工程招投标窗口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施工每套售价为10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6月29日9时00分,地点为磐石开发区新政务服务中心七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贰万元。

5.4 开标现场的投标代表必须是本单位二级建造师及以上人员(A、B证或相应资质人员),其他人员不得作为公司的投标代表进行投标(现场查验)。

5.5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6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磐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磐石市石嘴镇人民政府

地址:  磐石市石嘴镇         

联系人:     曲杰            

电话:   13364422376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国敦集团世邦工程造价招投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吉林市龙潭区承德街34号            

联系人:   李树山  

电话:  0432-63969177  

 

 

                                                                     2015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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