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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采购实验室设备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08 11:4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龙门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的委托,对(龙门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采购实验室设备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724-1501D11N0946   

二、采购项目名称:龙门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采购实验室设备招标项目

三、采购预算:(详见“项目内容及需求”)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预算

1

气相色谱仪

1

人民币50.8万元

2

实验室配套仪器及家具

1

人民币24.2万元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采购预算,将导致投标无效。

本项目气相色谱仪 1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其余货物采购本国产品。

本项目监管部门:龙门县财政局

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201569日至2015615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五、供应商资格: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法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递交报价方案;

3.所投设备具备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认证资料(如国家有相关规定)。

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通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两个月内有效)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各项资料须加盖公章并按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同时须提供原件以供核查。否则不接受投标报名。

 

有兴趣的投标人可在 201569日至 2015615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1:3014:3016:30(北京时间) 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前往以下地址购买: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10号投资大厦5

    电话:0752-2850226

    传真:0752-2850225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 69日起至 2015615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10号投资大厦5)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 71100000(注:09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惠州市惠城区花边北路3号宏城商务大厦4418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71100000

十、开标评标地点:惠州市惠城区花边北路3号宏城商务大厦4418    

十一、招标文件下载地址:招标文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罗小姐

电话:0752-2850225

传真:0752-2850225

联系地址:江北云山西路10号投资大厦5

邮编:516000

银行及账户信息:

1)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收款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银行账号:120905690610703

2)中标服务费缴费账户:

收款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惠州江北支行

银行账号:670457738271

 

采购人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752-7781431

传真:0752-7781431

联系地址:惠州市龙门县城香滨东路14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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