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建成区路灯泵站维修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15年建成区路灯泵站维修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5年建成区路灯泵站维修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开封新区城市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5年建成区路灯泵站维修项目
2.2主要建设内容:建成区路灯、亮化景观灯、泵站维修
2.3招标编号:汴新城管(2015)46号
2.4工期要求:一年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只有一个标段 。
2.7投资金额:约15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实施完成本项目的经营实力和完善的售后体系。
(3)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有效期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投标报名
4.1投标报名时间和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报名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
注:投标人请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非活页装订)二套存档。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1000元(售后不退)。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10%的资信保证金,详情见招标文件。
6.4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2%的投标保证金,详情见招标文件。
(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和资信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6.5开标时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开标会议,由招标人评委、监督人及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三方同时核验身份,并出具文字资料,提交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使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kfsggzyjyw.cn)上发布。特此公告。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开封新区城市管理局 代理机构: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女士 联系 人: 季 女 士
电 话: 13938621989 电 话: 1380378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