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公路管理段1000型沥青混凝土拌合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08 16:0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云南贞华融鑫招标有限公司受南华公路管理段委托,拟对采购单位1000型沥青混凝土拌合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YNZHRXZB-2015-006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名称:南华公路管理段1000型沥青混凝土拌合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1000型沥青混凝土拌合设备
3、项目预算:190万元
4、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载明的营业期限剩余时间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或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否则,采购单位及评标专家有权拒绝其本次投标。
3、依法注册的供应商其注册资金应足以保证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承担和赔付能力。
4、供应商必须是制造厂商或其授权代理商,若为代理商必须提供制造厂商的授权书(一个品牌只能授权给一个代理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果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则只选择制造商为投标人。
5、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投标人所投产品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符合行业标准并附有产品质量报告。
7、投标人近三年内所投品牌的沥青混凝土拌合设备在云南省内有不少于10台的销售业绩(须提供相应的业绩清单包括用户名称和联系人、联系电话、销售时间、数量、品牌型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制造商公章。如业绩清单所列业绩被证实存在不真实的情况,其投标文件将予以废标处理)。
8、在云南省范围内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
9、投标人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取消投标资格仍处在处罚期内。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8日至 2015年6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全套(上述资料须交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装订成册一份)购买招标文件。
2、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前,须提供货物制造商的有效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并加盖单位章。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后于2015年6月29日下午15:00时以前送至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单位:南华公路管理段
采购单位联系人:李琼
联系电话:13578452597
联系地址:南华公路管理段
邮政编码:675200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贞华融鑫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媛媛
联系电话/传真:0878-3375511
联系地址:楚雄开发区州政务中心西侧友缘酒店二楼
邮政编码:675000
二O一五年六月八日
公路招标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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