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卫生计生委机房改造与设备迁移工程项目国内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卫生计生委机房改造与设备迁移工程项目已由吉林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采购任务通知书,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吉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任务书编号:吉财采计X[20150324]-6088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吉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指定地点。
2.2 建设规模及标段划分:本次工程招标内容为吉林省卫生计生委机房改造与设备迁移工程项目,无标段划分。
2.3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7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5年8月10日,工期共33天。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工作内容。
2.5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其他资金。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的法人,并在资金、设备、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近三年(2011年、2012年、2013年)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3.4 近两年(2012-201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5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6 信誉要求: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7 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3.8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5年6月 8日至 2015年6月12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窗口处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含二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2011年、2012年、2013年)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近两年(2012-201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含三级)、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的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6月30日10时00 分,地点为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窗口。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人民币 壹万陆仟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财经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485号省政府2号楼
联系人:李怀民
电话:0431-88905197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7655号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座416室
邮 编:130000
联 系 人:许佳
电 话:0431-811507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