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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市政管理局广西贺州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BOT(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05 17:2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贺州市市政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贺州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BOT(特许经营权)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西贺州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BOT(特许经营权)项目

项目编号:HZZG2015建工字1号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广西贺州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BOT(特许经营权)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广西贺州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BOT(特许经营权)项目,由贺州市人民政府批准采用经营性投资方式建设(即拟采用“建设-运营-移交”特许经营权经营方式(简称BOT ))。招标人为贺州市市政管理局。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贺州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贺州市莲塘新燕村九牛寨)。

2.1.2建设规模:污泥处理规模为100t/d(以含水率80%计),原污泥含水率为80%。

2.1.3 现状介绍

目前贺州各污水厂含水率80%污泥产量约为60t/d,考虑到未来人口及城市发展需要,本次污泥设计处理规模为100t/d(以含水率80%计)。目前正在进行项目前期工作。

2.1.4具体需求

建设污泥的集中处理中心,污泥处理拟采取深度脱水干化工艺,处理后的污泥送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或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

2.1.5 建设期:本项目建设期为6个月(建设期包含在特许经营期限29年内)。

2.1.6投资估算:本项目总投资不少于2000万元

2.1.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1.8资金来源:BOT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广西贺州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项目建设投资人招标。成交后,投资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权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权协议的约定将整个广西贺州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项目及其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贺州市人民政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投标人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3)最近连续三年(2012年-2014年)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第三方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国内具有相关业绩的投资或建设或运营的经验,相关业绩指污泥处理设施的业绩;

(5)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2012年-2014年)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未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5日至2015年6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综合部(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四楼)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 年6月30日下午15时30分,投标人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交易大厅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贺州市市政管理局

地    址:贺州市建设中路41号

邮政编码:542899

联 系 人:黄小兵

电    话:0774-5277778

传    真:0774-5277778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贺州市平安西路221号

邮编:542899

联 系人:梁蓝翔

联 系电话:0774-5127658

传    真:0774-5127658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2)投标人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3)最近连续三年(2012年-2014年)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第三方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4)国内具有相关业绩的投资或建设或运营的经验,相关业绩指污泥处理设施的业绩;(5)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2012年-2014年)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未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6月05日 17:22 至 2015年06月12日 17:22(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综合部(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四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5日至2015年6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综合部(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四楼)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6月30日 17:22

五、开标时间:2015年06月30日 17:22

六、开标地点:

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四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蓝翔

项目联系电话:0774-512765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贺州市市政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贺州市建设中路4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黄小兵0774-527777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梁蓝翔0774-5127658

代理机构地址: 贺州市平安西路2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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