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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蔡县振兴街片区、和平街片区棚户区改造配套设施及古吕西郊村南片区城中村改造配套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05 17:4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新蔡县振兴街片区、和平街片区棚户区改造配套设施及古吕西郊村南片区城中村改造配套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CJS2015-03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蔡县振兴街片区、和平街片区棚户区改造配套设施及古吕西郊村南片区城中村改造配套设施项目实施方案已经新蔡县发改委以新发改【2014169号文批复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情况已落实。招标人为新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蔡县振兴街片区、和平街片区棚户区改造配套设施及古吕西郊村南片区城中改造配套设施项目

2.2 招标编号:XCJS2015-037

2.3  建设地点:新蔡县老城区内

2.4:建设规模:该项目为城市主干道改造大修项目,北起G106国道跨洪河桥,南至平常路,长4667.948米,道路改造宽度为40米,本次实施内容包括道路、交通、排水、照明、弱电和绿化工程,工程概算投资14835万元。

2.5 工期:300 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2.7 招标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工程图纸及图纸答疑内容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报名时有在建、中标、预中标(已在网上公示的中标结果)需提供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变更备案表》;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专业(城市道路)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3.4企业在201220132014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无不良行为记录,且需对本次投标行为及中标后履约行为进行承诺,出具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在购买招标文件现场亲自签名的书面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本次投标活动不存在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让、出借资质等违法行为,我公司中标后投标中承诺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六大员证书自愿押存于贵单位,并及时按投标中承诺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六大员组建项目部,项目经理每月在工地时间不少于22天,技术负责人每月在工地时间不少于25天,绝不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

3.5投标企业201211以来至少有一项工程投资金额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城市道路工程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为准);项目经理201211以来至少有一项工程投资金额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上城市道路工程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3.6拟投入的本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六大员)必须为本单位职工(以提供养老保险证明、劳务合同及工资证明为准)201211以来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六大员包括施工员、材料员、预算员、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

3.7投标人出具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涵盖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日期以发布招标公告日期后开具为准。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3.9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购买招标文件须知

4.1 时间(北京时间):2015 6    5 日至2015  6    18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4.2 地点: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招标文件须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携带身份证现场购买,并接受公安机关现场查验身份。

 4.4购买招标文件须同时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代表证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新蔡县振兴街片区、和平街片区棚户区改造配套设施及古吕西郊村南片区城中村改造配套设施项目投标企业登记表;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拟报项目经理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

7)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8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资料审验原件,留复印件二套存档(复印件须按上述顺序采用非活页夹方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并附目录)。

4.5招标文件售价每份1000元,售后不退;免费提供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电子版。

4.6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为捌拾万元整,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以转账的形式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到下列指定账户。

收取单位: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蔡驻新路支行

账户:102511912737

联系人:王华梅 联系电话 0396-3721020

投标企业需携带本公司打款凭证的复印件(凭证需注明项目编号),加盖公司印章,到收款方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蔡驻新路支行)找交易中心客户经理李久斌查询确认到账并加盖其印章。加盖投标公司印章和收款方银行印章的凭证作为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收据,交易中心不再开收据。(投标保证金银行汇单上应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XCJS2015-037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新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方式:0396-592212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人:李先生(15515515797) 丁先生(18638778877

监督举报电话:0396-5922121

    附件1:)新蔡县振兴街片区、和平街片区棚户区改造配套设施及古吕西郊村南片区城中村改造配套设施项目投标企业登记表

附件2:投标企业类似业绩情况表

附件3:拟派项目经理类似业绩情况表

附件4:)新蔡县振兴街片区、和平街片区棚户区改造配套设施及古吕西郊村南片区城中村改造配套设施项目投标廉政诚信约定

附件5:)新蔡县振兴街片区、和平街片区棚户区改造配套设施及古吕西郊村南片区城中村改造配套设施项目投标承诺书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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