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县行政中心物业管理社会化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澄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就纳入政府采购目录范围的澄江县行政中心物业管理社会化外包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集中统一采购,特邀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符合相关资质和本次采购服务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报价。
2. 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澄江县行政中心物业管理社会化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CJCG2015GK08
2.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4招标范围与内容:本项目采购范围和内容包括两个地点的7大项物业管理服务:一是澄江县行政中心围栏范围内的6大项物业管理服务,主要包括行政中心内的治安保卫管理服务、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维修管理服务、环境卫生保洁管理服务、会议管理服务、会议智能化保障管理服务和绿化景观植物养护管理服务。二是澄江县烟草公司西苑职工住宿区内1项物业管理服务,即西苑职工住宿区内的治安保卫管理服务。
2.5服务期限:本项目的管理服务期限定为三年,即从2015年9月1日起至2018年8月31日止;管理服务合同每年一签,每年8月进行民主测评,7大项物业管理服务内容的得分都在80分(包含80分)以上的双方续签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与中标人解除合同,中标人无条件自愿退出本项目管理服务。
2.6项目预算:413.7万元/三年(137.9万元/每年)。
2.7服务费支付方式: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支付方式为一月一付,按照中标合同确定的三年36个月的物业管理服务包干费用平均计算出每月费用(金额取整到元),由澄江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每月考核,即下月考核上月的各项管理服务工作,并依据考核分数在当月内支付上月费用。
2.8工期要求:双方签定合同后中标单位必须于2015年8月28日前进驻县行政中心和西苑住宿区,3天内全部人员到位并完成各项准备,全面接管和启动实施招标范围内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确保行政中心和西苑住宿区的安全运行和正常使用。
2.9 合同终止:(1)如果服务质量达不到招标文件及使用人要求或是达不到考核要求,则采购人有权与中标人解除合同、仅支付有效服务月数的服务费用,中标人无条件自愿退出本项目管理服务。(2)平时考核要求:中标人如果一个管理服务年度内连续2个月考核不合格,或累计3个月考核不合格,则采购人有权与中标人解除合同,不退还履约保证金。(3)参加会议和检查考核要求:中标人负责人必须按要求参加采购人组织的相关会议和检查并提供所需资料,无故不参加的一次扣减1-2分,全年累计不参加超过3次的,则采购人有权与中标人解除合同,不退还履约保证金。(4)每年民主测评要求:每年8月进行民主测评,7大项物业管理服务内容的得分都在80分(包含80分)以上的双方续签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与中标人解除合同,中标人无条件自愿退出本项目管理服务。
3. 合格的投标人范围
3.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章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法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合法注册的公司,具备齐全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并且年审有效、有法人资格和经营许可(提供经年检合格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法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
3.3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物业管理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的物业管理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年检合格和在有效期内),具有相应的专业工具设备及专业人员,具有相当规模物业管理经验和良好业绩,能独立完成本项目;
3.4投标人须按照要求对本项目配备管理服务人员和技术力量,能较好地提供日常管理服务和技术支持。
3.5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对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3.6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在投标中一家法人只能递交一份投标文件。本项目为一个合同包,严禁中标人将本项目向他人转让、转包或分解后向他人转让、转包。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7如云南省外投标人参加投标的,须在云南省设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或者设有分支机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产权证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从发布本公告之日起,如需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填写投标报名函发送到指定传真或邮箱,本中心将发送电子版给投标人自行打印,或凭投标报名函到本中心领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6月25日09时00分,地点为玉溪市澄江县凤翔路北14号澄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
5.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为玉溪市澄江县凤翔路北14号澄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相关费用
免收招标文件费和中标服务费。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澄江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文女士
联系电话:0877-6682555
集中采购机构:澄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陈 平 张 伟
联系电话:0877-6919808 传 真:0877-6919808
地 址:澄江县凤翔路北14号
邮政编码:652500
8. 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采购信息、中标公告均在以下媒体发布: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玉溪市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9.其他
报价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所述条款及内容。对因为未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从而导致废标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不作任何解释。
澄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 年6月5日
报名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