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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监狱基础技防暨“四防一体化”技防工程摄像机集中采购分包(采购计划编号:15A2425)(项目编号=15A2425)

作者: 发布于:2016-05-04 17:5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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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监狱基础技防暨“四防一体化”技防工程摄像机集中采购分包

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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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全市监狱基础技防暨“四防一体化”技防工程摄像机集中采购分包
项目编号:
0611-BZ1600400295A
采购计划编号:
15A2425
采购目录:
货物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若非制造商参与投标,投标人需具备所投产品制造商认可的经销资格。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
点、方式、招标
件公告期限及招标
件售价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招标文件购买费在各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缴纳。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16年5月4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招标文件购买费:300元/份(售后不退),供应商必须在本项目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若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招标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篇”)。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6年5月24日北京时间9: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6年5月24日北京时间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见当日一楼大厅指示牌
开标时间:
2016年5月24日北京时间10:00
开标地址:
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见当日一楼大厅指示牌)
采购人名称:
重庆市监狱管理局/长康监狱
采购人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黄龙路2号
联系人:
梅伟
电话:
023)6708631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重庆市江北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幢503室
联系人:
罗成、王迪
电话:
(023) 67707169、67703509
传真:
(023) 67707519
保证金退还联系电话:
(023) 67769201
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分项名称
采购预算
(万元)
简要服务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全市监狱基础技防暨“四防一体化”技防工程摄像机集中采购分包
第一部分:全市监狱基础技防暨“四防一体化”技防工程摄像机
2168
详细内容见附件
(招标文件)
第二部分:重庆市长康监狱技防项目摄像机
218
附件: 公开招标-全市监狱基础技防暨“四防一体化”技防工程摄像机集中采购分包.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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