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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04 17:1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受肇庆市第二人民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医疗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

项目编号:0809-1641ZQG1B417/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58-231316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肇庆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建设二路2号

联系方式:李小姐0758-270144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先生0758-2313165

代理机构地址: 广东省肇庆市天宁北路75号广发银行大厦15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分包 内容 数量 交货期
一 彩色多普勒超声系统穿刺探头 3个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二 电子内窥镜 1套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三 麻醉机 1台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脑电双频谱指数测量监护仪 1台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1、项目最高限价:
分包 内容 最高限价
一 彩色多普勒超声系统穿刺探头 人民币贰拾壹万玖仟元整(¥219,000.00元)
二 电子内窥镜 人民币贰佰贰拾壹万元整(¥2,210,000.00元)
三 麻醉机 人民币陆拾叁万陆仟元整(¥636,000.00元)
 脑电双频谱指数测量监护仪 
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2、采购项目的性质及要求:本项目共有三个分包,投标人可对本项目部分或全部分包进行投标,但同一分包不得分拆报价,且要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的采购内容; 3、投标人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4、投标设备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并在有效期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授权代表须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同时提供工商部门网站“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营业执照营业期限必须在有效限期内)及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到本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通过转账支付购买的方法如下:将招标文件工本费汇入: 开户名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肇庆分行营业部 账 号:107015512010017209 汇入地点:广东省肇庆市 (并请注明购买单位名称及“事由:购买0809-1641ZQG1B417/03号招标文件”) 如需邮寄招标文件,请另付特快专递费用¥60.00元。款到指定账户后,采购代理机构即向合格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通过邮寄方式发出的所有资料以邮递部门送达的时间为准,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邮件送达延误、损坏、丢失、毁灭等情形不负任何责任。 本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报名及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6.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04日 17:07 至 2016年05月2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肇庆市天宁北路75号广发银行大厦(原发展广场)15楼

招标文件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购买或通过转账支付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2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2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5室(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即端州消防大队东侧)。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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