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原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管理局关于郑州市中原区南水北调中线大李庄沟防洪影响处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中原区南水北调中线大李庄沟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发改[2016]435号”文件和郑州市人民政府“郑政文[2016]2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郑州市中原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中原区南水北调中线大李庄沟防洪影响处理工程。
2.2建设地点:郑州市中原区大李庄沟(桩号0+000~2+410)。
2.3建设规模:治理总长度
2.4本次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期和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
2.5标段划分:共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且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登记。
3.3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水利工程建设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不得在其他在监工程中担任总监职务(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水利工程项目从事监理业务,拟派人员中须有3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
3.4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且在有效期内,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社保缴纳证明;
(2)投标人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登记证明(以河南省水利网公示网页为准)、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近三年无违法记录书面声明、2012/13/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的以实际年限为准)、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材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注册证、无在监项目承诺书,3人及以上安全生产培训证书;上述人员社保缴纳证明。
4.2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请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原区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中原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1-6762282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9号永和国际1702室
联 系 人:高先生
电 话:0371-63899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