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刘河镇人民政府关于永城市刘河镇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永城市刘河镇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已经由关单位批准,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永城市刘河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申请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2、工程概况:
2.1 工程名称:永城市刘河镇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
2.2 招标编号:永财采购【2016】070号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 项目投资:约1200万元
2.3 建设地点:永城市刘河镇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内全部内容
2.5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6 标段划分及工期要求:
第一标段:东西大街(经四路-滨河东路)、纬六路道路工程及纬六路、经四路路灯、绿化工程 工期为120日历天
第二标段:东西大街(经一路-经二路)、纬一路、高芒路道路工程及公共卫生间、环卫站工程 工期为120日历天
第三标段:第一、第二标段工程监理 工期为施工阶段全过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 第一、二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第三标段: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3 所有投标企业应在开标时提供由企业(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或商丘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须在招标公告日期之后),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4、投标单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4.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3、第一、第二标段报名须提供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第三标段报名企业须提供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4.4、拟派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监理单位提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
投标单位报名时须项目经理(监理标段为总监理工程师)到场且须与投标文件一致。
5、报名事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5月04日至2016年05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到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商丘市神火大道与北海路交叉口南300米路西)报名。
5.2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5.3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同报名地点。
6、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25日9时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商丘市南京路与中州路交叉口西北角巴黎时尚酒店五楼会议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永城市刘河镇人民政府
联 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937013177
招标代理单位: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03772896
2016年 05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