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省卫生计生委(本级)50%工业氯硝柳胺乙醇胺盐可湿性粉剂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省卫生计生委(本级)委托,就50%工业氯硝柳胺乙醇胺盐可湿性粉剂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HCZB-16082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必须是由工业氯硝柳胺乙醇胺盐和填充剂以及其他所需的赋形剂组成的均一的混合物,呈黄色粉末状,用以制备该粉末的各组成份必须符合WHOSMT4.R2的规格要求。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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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2、投标供应商必须为投标货物的生产厂家且具有三年以上生产、销售投标货物的经验。3、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家农药管理机构出具的投标货物(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2.发售地点:杭州市沈半路257号7205室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七.投标地点:杭州市沈半路257号一楼会议室
九.开标地点:杭州市沈半路257号一楼会议室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4000.0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杭州石桥支行
银行账号:19015801040025128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小姐
联系电话:0571-85107695
地点:杭州市沈半路2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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