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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治安交通巡防支队交通信号灯系统设施等维护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04 14:2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治安交通巡防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交通信号灯系统设施等维护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交通信号灯系统设施等维护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FJFR-G-2016-05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1-8621553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治安交通巡防支队

地址:平潭县

联系方式:吴警官 2315665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先生 0591-86215533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台江区广达支路5号金航大厦2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采购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2)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税证明。 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资料(社保部门签章的社保缴纳明细表和社保银行缴款单据或电子缴税凭证等证明材料。社保缴纳明细表应包含单位社保登记号、个人社保编号和缴费基数等);(3)本项目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人须具备维护抢修的货车(小型以上)和高空作业车各不少于1辆,须提供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不少于4名(含4名)专业技术人员,其中至少3名同时持有电工证及登高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 投标人须出具有由投标人单位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对于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无效(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5.6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05日 09:00 至 2016年05月1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5 月 5 日起至2016年 5 月 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台江区广达支路5号金航大厦2层)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纸质文本售价50元人民币,可自购电子光盘(售价5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25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25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台江区广达支路5号金航大厦2层(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治安交通巡防支队委托将对下列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名称:交通信号灯系统设施等维护服务项目
  2. 招标编号:FJFR-G-2016-050           批复号:2016平潭财购计[038]号

3、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包

项目名称

用途

简要技术指标

服务期

采购

单位

联系

方式

地址

1

 

交通信号灯系统设施等维护服务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1年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治安交通巡防支队

吴警官

23156655

平潭县

4、投标人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采购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税证明。 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资料(社保部门签章的社保缴纳明细表和社保银行缴款单据或电子缴税凭证等证明材料。社保缴纳明细表应包含单位社保登记号、个人社保编号和缴费基数等);

(3)本项目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人须具备维护抢修的货车(小型以上)和高空作业车各不少于1辆,须提供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不少于4名(含4名)专业技术人员,其中至少3名同时持有电工证及登高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投标人须出具有由投标人单位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对于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无效(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招标文件购买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5  月  5  日起至2016年  5  月  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台江区广达支路5号金航大厦2层)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6、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纸质文本售价50元人民币,可自购电子光盘(售价5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应于2016年 5  月  25 日上午9:00之前提交到福州市台江区广达支路5号金航大厦2层(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投标人。

8、开标时间、地点

8.1开标时间:2016年   5  月  25 日上午9:00;

8.2开标地点: 福州市台江区广达支路5号金航大厦2层(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9、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须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并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前三个工作日),以书面原件的形式与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联系。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与本次公开招标有关的公告信息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请投标人关注。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

福州市平潭县政府采购网(http://fzpt.fjzfcg.gov.cn)

11、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台江区广达支路5号金航大厦2层

邮  编:         350004      

电  话:    0591-86215533   

传  真:     0591-88252211      

联系人:      林先生          

电子信箱:   fjfrzb@163.com    

12、投标保证金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  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华林支行

帐  号: 935006010006240041

13、服务费和报名费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  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文化宫支行

帐  号: 422164422857

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5月 4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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