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辛寨子小学电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04 14:2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大连鸿栋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大连市甘井子区辛寨子街道办事处委托,对小辛寨子小学电梯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HDZC2016041
二、招标内容:
无机房乘客电梯。(详细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三、采购预算:21.2万元(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投标人的资格: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级别为B级及以上;
3、投标人所投电梯生产厂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明细表》,乘客电梯级别要求B级及以上;
4、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须具有和电梯生产厂家签订合法有效授权证明及生产厂家制造许可证;
5、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电梯维修服务机构,且服务机构须具有在有效期内国家质量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级别为B级及以上。
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自2016年5月4日至2016年5月10日每天8: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鸿栋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大连市甘井子区华南广场中南大厦B座1518室)发售招标文件。
六、报名要求:
投标人在购买采购文件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及明细表原件、售后服务证明材料原件(售后服务机构为所投电梯生产厂家直属分支机构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非所投电梯生产厂家直属分支机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携带所投电梯生产厂家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双方公章的委托协议及售后服务机构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营业执照副本),上述所有原件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采购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审小组审议结果为准。
七、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与地点:2016年5月24日14:30-15:00(北京时间)在大连鸿栋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大连市甘井子区华南广场中南大厦B座1518室)。
八、开标时间与地点:2016年5月24日15:00(北京时间)在大连鸿栋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大连市甘井子区华南广场中南大厦B座1518室)。
九、招 标 人:大连市甘井子区辛寨子街道办事处
十、招标代理人:大连鸿栋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于元、石坤明 电 话:0411-86501313
传 真:0411-86501313
地 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华南广场中南大厦B座151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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