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南京航道局镇江航道管理处2016年航标器材(岸标标体)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重新招标公告)
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江南京航道局镇江航道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江南京航道局镇江航道管理处2016年航标器材(岸标标体)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江南京航道局镇江航道管理处2016年航标器材(岸标标体)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J-CG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况晨
项目联系电话:025-8771511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江南京航道局镇江航道管理处
地址:镇江市润州区南山路66号
联系方式:孙昌林、0511-8531772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况晨025-87715112
代理机构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6幢A座6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项目概况
长江南京航道局镇江航道管理处2016年航标器材进行招标采购。本次采购的航标器材为岸标标体类。预算金额约人民币45万元。
本项目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即ZJ-CG3标段,招标内容主要为招标内容主要为长江南京航道局镇江航道管理处2016年航标器材岸标标体类的供货及配套服务等工作;
供货期:7个月(暂定2016年6月1日— 2016年12月31日)。供货地点:镇江航道管理处辖区内指定地点。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岸标标体等的生产、经营、销售能力(提供企业经营范围证明材料)。 (2) 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过1项岸标标体的生产供货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3) 投标人不存在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被冻结、破产等情况,无不良记录;(4) 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05日 09:00 至 2016年05月1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6幢A座6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凭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来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30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30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6楼会议室(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6幢A座6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招标条件
长江南京航道局镇江航道管理处2016年航标器材(岸标标体)采购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项目招标人为长江南京航道局镇江航道管理处,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5.投标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报名。具体报名程序为:
投标申请人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公告,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请于2016年5月5日至2016年5月11日17:00之前(工作时间内)凭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来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到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6幢A座6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况晨,电话:025-87715112),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注:凡本项目第一次招标公告时领取了本标段招标文件的单位,若拟继续参加本标段投标,仍须按上述规定重新现场报名,但仅需用第一次领取的招标文件换取新的招标文件即可,无需另行缴纳招标文件费用)。逾期未领取招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申请。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投标会上送交。送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16年5月30日13时30分,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30日14时00分,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送交到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6楼会议室(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6幢A座6楼)。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招标人定于送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投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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