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旗县国土资源局社旗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04 14:4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社旗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和河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5〕41号)的要求,社旗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社旗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SQGGZYJY-ZC-2016-073
2.2项目建设地点:社旗县境内;
2.3招标范围:按照省政府豫政办[2015]41号文件及省国土资源厅开展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完善工作部署,对社旗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详见招标文件)。
2.4成果提交期:按省市国土资源部门规定时间提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必须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单位应开具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期间)。
4、投标报名时间及地点
4.1.报名时间:2016年 5 月 4 日至2016年 5 月 10 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30。
4.2.报名地点: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报名时需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原件;
4.投标单位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期间);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以上资料报名时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2份。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4.4招标文件获取及售价:报名时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5购买招标文件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应当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保证金交纳至:
名 称: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邮储银行社旗县城区支行
帐 号:9410 0701 0000 4566 77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地点: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社旗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 吴女士
电话:0377-67937127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0377-61560881/15993128615
社旗县国土资源局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5月3日
1、招标条件
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和河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5〕41号)的要求,社旗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社旗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SQGGZYJY-ZC-2016-073
2.2项目建设地点:社旗县境内;
2.3招标范围:按照省政府豫政办[2015]41号文件及省国土资源厅开展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完善工作部署,对社旗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详见招标文件)。
2.4成果提交期:按省市国土资源部门规定时间提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必须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单位应开具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期间)。
4、投标报名时间及地点
4.1.报名时间:2016年 5 月 4 日至2016年 5 月 10 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30。
4.2.报名地点: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报名时需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原件;
4.投标单位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期间);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以上资料报名时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2份。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4.4招标文件获取及售价:报名时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5购买招标文件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应当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保证金交纳至:
名 称: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邮储银行社旗县城区支行
帐 号:9410 0701 0000 4566 77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地点: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社旗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 吴女士
电话:0377-67937127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0377-61560881/15993128615
社旗县国土资源局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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