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石寺镇人民政府关于石寺镇街道门头广告牌制作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寺镇街道门头广告牌制作安装工程已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安县石寺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并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及范围
2.1 项目审批编号:2016-03-568;
2.2 项目编号:洛新交易 【2016】082号;
2.3 项目名称:石寺镇街道门头广告牌制作安装工程;
2.4 项目地点:新安县石寺镇石寺街道;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6 项目内容:石寺镇政府门前至中心社区街道两侧门头统一制作、安装广告牌,总长度1261.1米,高1.8米(共312间门面),面积2270平方米;主龙骨采用30*30*3角铁焊制骨架,钢结构基层与砖砌体或者混凝土基层用M10膨胀螺栓连接固定,轻钢龙骨焊接在钢结构基层上,施工高度3—5米,彩板轻钢龙骨间距2cm,彩板厚度0.5mm,宽8cm。
2.7 招标内容:招标文件、图纸内的全部内容;
2.8 资金来源:石寺镇人民政府自有资金;
2.9 预算金额:约60万元人民币;
2.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11交货期:30日历天;
2.12质 保 期:验收合格后一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需具有相关广告牌制作安装的经营范围。
3.2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无不良行为记录;财务状况良好,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投标人须有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院开具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6 年5 月4 日至 2016 年 5月10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洛阳市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进行报名。
4.2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资料包括:(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6)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委托人身份证,被委托人应为本公司职工(应有连续两年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中心网页下载形式为准)。
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及以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5. 招标文件的出售方式
5.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6.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5月 26日下午15时20分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安县石寺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马先生
电 话:13938865888
地 址:新安县石寺镇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仝女士
电 话:0379-69916939 18738150024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六合国际A座11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