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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综合档案室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04 15:2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北京中城建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综合档案室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综合档案室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2016-ZCZB-02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石

项目联系电话:1352273983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大兴胡同45

联系方式:付处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中城建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高石13522739835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富瑞苑大厦407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一、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综合档案室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2016-ZCZB-029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

2、项目内容: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综合档案室改造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采购用途:警 用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8.70154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04日 09:00 至 2016年05月1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富瑞苑大厦407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24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24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富瑞苑大厦411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为受聘于投标人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质、安全B本;(如外地企业参与投标需提交有效的《北京市建筑企业档案管理手册》复印件,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

3、根据东检发〔2014〕46号,投标时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

4、凡受托为本次招标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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