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环境质量监测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04 10:1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05月23日15时00分
项目名称:环境质量监测服务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346700210016
项目联系人:孙瑞星 魏利东 王大为
项目联系电话:0314-7528607
采购人:环境保护局
采购人地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围场镇
采购人联系方式:13932484442
代理机构:围场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西配楼240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4-7528607
预算金额:24.72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5月23日15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5-03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5-09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西配楼240室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应的供应商;2、投标人须具备能够承担环境检测的社会服务机构的资质;3、投标人需提供获得北京市或河北省《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资质,证书附表具有开展本项目所有涉及监测项目的检测范围(报名、开标时提供证书和附表原件及其复印件);4、所有检测技术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具有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应与开展的环境检测业务工作相适应(报名、开标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环境工程或环境监测等环保类工程师职称证书、检测人员环境监测上岗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5、检测机构提供近三年有效的类似业绩(报名、开标时提供在河北省进行环境监测的监测报告不少于三份)6、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请携带相关证明原件及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税)、银行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资格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到围场县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标书。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项目名称:环境质量监测服务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346700210016
项目联系人:孙瑞星 魏利东 王大为
项目联系电话:0314-7528607
采购人:环境保护局
采购人地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围场镇
采购人联系方式:13932484442
代理机构:围场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西配楼240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4-7528607
预算金额:24.72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5月23日15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5-03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5-09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西配楼240室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应的供应商;2、投标人须具备能够承担环境检测的社会服务机构的资质;3、投标人需提供获得北京市或河北省《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资质,证书附表具有开展本项目所有涉及监测项目的检测范围(报名、开标时提供证书和附表原件及其复印件);4、所有检测技术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具有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应与开展的环境检测业务工作相适应(报名、开标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环境工程或环境监测等环保类工程师职称证书、检测人员环境监测上岗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5、检测机构提供近三年有效的类似业绩(报名、开标时提供在河北省进行环境监测的监测报告不少于三份)6、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请携带相关证明原件及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税)、银行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资格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到围场县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标书。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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