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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双龙湾镇磨口村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04 11:0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卢氏县双龙湾镇磨口村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编制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且已落实到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卢氏县双龙湾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卢氏县双龙湾镇磨口村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2.2项目编号:GTXH-2016-12
2.3 采购预算资金:30万元
2.4工程概况:卢氏县双龙湾镇磨口村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编制项目,主要是项目区内规划道路四条、供排水工程、垃圾治理工程、公共服务设施和环境治理设施。
2.5建设地点:卢氏县双龙湾镇。
2.6计划工期: 3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范、规程,满足业主要求。
2.8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3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生产或经营本项目所招标之内容;
3.4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丙级(包含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规划师。
3.5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3.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含行贿犯罪记录和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去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及地点:2016年 5月 4 日至 2016年 5月 10 日 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报名 。
4.2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税务登记证
6、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规划师资质
注: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三套成册装订,经核对原件和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退回。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以上有效证书原件进行资格评审。
报名时需另单独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4.3 招标文件获取: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在报名时间内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领取招标文件及图纸资料。
5. 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陆仟元整( ¥6000元)。
5.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至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专用帐户并在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财务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注:银行转帐以到帐时间为准,请投标人自行考虑时间。)
注:投标单位递交投标保证金时请注明项目简称或项目编号,银行转账,以到账时间为准,请投标人自行考虑时间,若过时未到账,为无效报名。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 5月 25 日 9时 30 分,地点为 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及招标信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卢氏县双龙湾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鲁亮 联 系 人: 骆锐
电 话: 15039835688 电 话: 0398-2156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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