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阜宁县委员会农村工作办公室阜宁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测绘成果质量专项检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共产党阜宁县委员会农村工作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阜宁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测绘成果质量专项检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阜宁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测绘成果质量专项检查项目
项目编号:FNCG[2016]49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建建
项目联系电话:0515-8729285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共产党阜宁县委员会农村工作办公室
地址:阜宁县城南新区香港路粮食大厦9楼
联系方式:贾龙将1381432331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孙建建0515-87292858
代理机构地址: 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宁新区香港路592号)一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项目名称:阜宁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测绘成果质量专项检查项目
2、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阜宁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测绘成果质量专项检查项目包括13个镇(含硕集社区、公兴社区)、2个街道办事处、2个管委会、1个物流港,330个行政村,约22.02 万户,99.45万亩耕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进行最终数据审核、检查验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测绘成果质量专项检查项目以检查确权登记颁证成果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为重点,主要采用内业查看、内业检测、外业抽样检测的方法,突出检查验收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工作保障落实情况检查
通过内业查看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机构建设、宣传培训、经费拨付、成果保密制度、政策方案制定、专业技术、自查验收及群众满意情况等。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成果完成情况检查
通过内业查看和外业抽样检测的方法,检查发包方调查、承包方调查、承包地块调查、审核公示情况等。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成果完成情况检查
通过内业查看的方法,检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证书、簿册、合同、问题处理、代码编制、档案管理等。
(四)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建设成果完成情况检查
通过内业查看、内业检测的方法,检查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数据库建设、信息系统建设及数字化档案等。
采购资金为县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预算约为75万元人民币(本次采购为固定费率报价,固定收费费率不超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中标单位审核结算价的6%)。
3、标段划分:阜宁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测绘成果质量专项检查项目,本次采购共分一个标段。
4、项目完成期限:于2016年8月30日之前完成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测绘成果质量专项检查工作。
5、质量要求:符合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印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实施办法》、盐城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县级检查验收实施细则的规定,并确保验收成果满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流程(NY/T 2537-201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NY/T 2538-2014)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NY/T2539-2014),通过江苏省农业委员会验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法人;2、投标人具有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含不动产测量监理专业子项);3、项目负责人和项目质检负责人需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4、现场测绘监理工程师不少于8名(不包括项目负责人和项目质检负责人);5、已在阜宁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中标的单位和前期试点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其他关于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8、采购人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03日 08:30 至 2016年05月0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宁新区香港路592号)一楼服务大厅,联系人:吴娟,联系电话:0515-89791601。
招标文件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投标申请人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26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26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宁县香港路592号)二楼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1、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出后七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情况证明材料原件或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上下载的打印件并加盖中标人的公章,在上述时间内不能提供的,作自动放弃中标人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放弃投标的,须在开标七日前以传真(0515-89791601)或其它有效形式(样式见附件)通知采购人,无故不参加的,招投标管理部门将按失信行为记入该供应商诚信档案中。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