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良种猪精采购YLGGG20161001-PN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受平南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良种猪精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良种猪精采购
项目编号:YLGGG20161001-PN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区剑波、曾洁
项目联系电话:0775-456969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南县水产畜牧兽医局
地址:平南县城湖路25号
联系方式:蓝杰 0775-782227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区剑波、曾洁 0775-4569690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贵港市金港大道890-3号(市财政局东侧)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平南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审批的政府采购计划(采购计划编号:255)批准,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受平南县水产畜牧兽医局的委托,现就良种猪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良种猪精采购
二、项目编号:YLGGG20161001-PN
三、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良种猪精液26万瓶(包括提供储藏、运输、相关设备、配送中心办公场所、乡镇发放服务点和配送人员等配套服务),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单瓶猪精液上限控制价:40毫升每瓶≤10元/瓶,80毫升装每瓶单位≤13元,超出上限控制价的做无效标处理。(猪精液每瓶的财政补贴价格均为10元/瓶,超出部分金额由中标单位自行向用户收取)。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从事种猪生产和经营,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且种公猪精液生产储藏、检测设施等完善,守法经营,市场和售后服务信誉良好并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投标单位必须是广西水产畜牧兽医信息网公示符合项目供精资格的供精单位,具有合法种公猪来源且能提供与实施该项目相匹配的种公猪品种的精液数量。
3、供应的猪精品质必须符合《种猪常温精液》GB23238-2009要求。
4、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本项目招标文件由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统一代售。
2、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代表(简称报名人,下同)请于2016年5月4日至2016年5月10日工作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材料属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大厅)报名。
联系人:黄健林,联系电话:0775-2911848。
3、标书费支付:报名人持本人银联卡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刷卡支付。
4、标书费金额: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文件领取:报名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回执单,经核实后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2016年5月24日上午9时30分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大厅)公开开标。
九、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用银行转帐、电汇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银行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数额要求如下:人民币贰万陆仟元整(¥26000.00)。
2、投标保证金缴纳帐户
2.1、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贵城支行
账 号:2116710029200002777
2.2、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贵港城北支行
帐 号:45050175009300000011
2.3、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贵港桂林路支行
账 号:611968303726
2.4、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贵港分行港北分理处
账 号:20455301040007744
2.5、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458100100018010125245
2.6、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800097502589899
2.7、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柳州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60700500000000001459
十、质疑与投诉
投标报名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报名回执单复印件。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gcz.gov.cn(贵港市财政信息网)
十二、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区剑波、曾洁;联系电话:0775-4569690 传真:0775-4565816
地址:广西贵港市金港大道890-3号(市财政局东侧)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人:平南县水产畜牧兽医局 蓝杰;联系电话:0775-7822275
地址:平南县城湖路25号
十三、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 平南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联系电话:0775-7820666
附件:招标文件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5月3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从事种猪生产和经营,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且种公猪精液生产储藏、检测设施等完善,守法经营,市场和售后服务信誉良好并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2、投标单位必须是广西水产畜牧兽医信息网公示符合项目供精资格的供精单位,具有合法种公猪来源且能提供与实施该项目相匹配的种公猪品种的精液数量。3、供应的猪精品质必须符合《种猪常温精液》GB23238-2009要求。4、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6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04日 08:00 至 2016年05月10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大厅)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2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2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