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武警浙江省总队秘书群工处武警浙江省总队文工团录音设备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武警浙江省总队秘书群工处委托,就武警浙江省总队文工团录音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ZJWJCG-GK-2016005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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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2)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和组织实施能力,具有类似项目实施经验,能够承担本项目实施,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6:30
2.发售地点: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市拱墅区湖墅南路260号9楼)
3.标书售价(元):每本200(售后不退)
七.投标地点: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杭州市拱墅区湖墅南路260号9楼)
九.开标地点: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杭州市拱墅区湖墅南路260号9楼)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4500.0
交付方式:现金/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杭州市运河支行
银行账号:1202051809900017143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购买标书时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相关证书及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武警浙江省总队秘书群工处
联系人 :金仁林
联系电话:1375716241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杭其
联系电话:13486166686
传真:85091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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