鄄城县环境保护局污染源监控平台及在线自动监控设备系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鄄城县环境保护局污染源监控平台及在线自动监控设备系统项目
二、项目编号:HZCH-CG-160502
三、采购内容:污染源监控平台和在线自动监控系统及其配套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2 投标人有较强的监测仪器设备生产或系统集成综合实力,并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3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提供主要设备原厂商提供的授权书(COD分析仪、NH3N分析仪、CEMS分析仪,服务器);
4.4投标人提供的污染源监测设备(COD分析仪,NH3N分析仪,CEMS分析仪),需满足《山东省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动态管控系统技术要求》;
4.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交的资料
5.1 报名时间:2016年5月3日至5月9日,上午8:30-下午5:3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受理报名);本次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
5.2 报名地点:郓城县工商银行南楼二楼(汽车站南200米路东);
5.3报名时需要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份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4)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5)代理商投标的主要设备原厂商的授权书。
5.4 报名及获取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费用:请登录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zzfcg.gov.cn)网站或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下载或到代理公司领取;报名时缴纳招标文件费用300元/份。缴纳材料费用开户行:中国银行鄄城支行;账号为: 218214171101。缴纳费用后不予退还。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5月24日上午9:30时;
地点:鄄城县环境保护局四楼会议室。
八、发布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媒介上发布。
九、项目联系人
招标人:鄄城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杜局长
联系电话:18264088866
代理机构:菏泽诚和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凤鸣
联系电话:13853092864
邮 箱:1731498376@qq.com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