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许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通许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03 16:3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招标条件
通许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经上级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通许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郑州力德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通许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委托对该项目监理标段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工程概况:
2.1、项目名称:通许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招 标 人:通许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2.3、项目编号:豫通财服务公开招标[2016]001号
2.4、总投资:约60万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及工期要求:
第三标段:通许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对以上所有施工标段的监理)
三、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第三标段: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总监须具有相应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投标报名时,项目总监本人必须携带相关资格证明文件亲自到场签字确认;
3.4、投标人须具有投标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在有效期内);
3.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信息:
4.1、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5月3日- 2016年5月9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4.2、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许县行政路东段路北人民体育场对面);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4.3、报名所需资料:
第三标段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派项目总监资格证、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时审验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二套。
4.4、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开标信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5月30 日上午9:30分。
5.2、递交地点: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许县行政路东段路北人民体育场对面) 。
5.3、开标时,项目总监必须携带相关资格证明文件亲自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与资信保证金的递交:
6.1、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实际到帐为准)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2%的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实际到帐为准)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10%的资信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6.3、投标保证金与资信保证金需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否则视为无效。
6.4、投标人持转账凭证到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财务部换取保证金收据,并将保证金收据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七、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通许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 郑州力德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于先生 联 系 人: 陈女士
电 话: 13084243950 电 话: 15837880179
通许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经上级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通许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郑州力德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通许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委托对该项目监理标段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工程概况:
2.1、项目名称:通许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招 标 人:通许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2.3、项目编号:豫通财服务公开招标[2016]001号
2.4、总投资:约60万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及工期要求:
第三标段:通许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对以上所有施工标段的监理)
三、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第三标段: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总监须具有相应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投标报名时,项目总监本人必须携带相关资格证明文件亲自到场签字确认;
3.4、投标人须具有投标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在有效期内);
3.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信息:
4.1、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5月3日- 2016年5月9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4.2、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许县行政路东段路北人民体育场对面);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4.3、报名所需资料:
第三标段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派项目总监资格证、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时审验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二套。
4.4、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开标信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5月30 日上午9:30分。
5.2、递交地点: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许县行政路东段路北人民体育场对面) 。
5.3、开标时,项目总监必须携带相关资格证明文件亲自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与资信保证金的递交:
6.1、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实际到帐为准)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2%的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实际到帐为准)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10%的资信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6.3、投标保证金与资信保证金需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否则视为无效。
6.4、投标人持转账凭证到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财务部换取保证金收据,并将保证金收据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七、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通许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 郑州力德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于先生 联 系 人: 陈女士
电 话: 13084243950 电 话: 15837880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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