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桥县环境卫生队大气污染防治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03 14:2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05月23日14时00分
项目名称:吴桥县环境卫生队大气污染防治项目采购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53330030001
项目联系人:孙主任、韩工
项目联系电话:0317-7364085
采购人:环卫队
采购人地址:吴桥县桑园镇
采购人联系方式:18931760998
代理机构:吴桥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吴桥县桑园镇太行道7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7-7364085
预算金额:24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5月23日14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5-03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5-09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吴桥县桑园镇太行道73号114室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吴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招标项目。3、本项目只接受生产厂家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要求: 参加报名的投标人提供以下有效证件的原件并提供一套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其余原件验后退回):a.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b.税务登记证副本、c.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d.针对本项目的投标企业注册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e、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及被授权人在该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社保机构出具)。 备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如证件正处于年检、补办、换发之中,投标人须出示该证件颁发部门或相应主管部门有效证明原件。 3、如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投标人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采购数量:4辆
技术要求:见采购文件
备注:
项目名称:吴桥县环境卫生队大气污染防治项目采购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53330030001
项目联系人:孙主任、韩工
项目联系电话:0317-7364085
采购人:环卫队
采购人地址:吴桥县桑园镇
采购人联系方式:18931760998
代理机构:吴桥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吴桥县桑园镇太行道7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7-7364085
预算金额:24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5月23日14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5-03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5-09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吴桥县桑园镇太行道73号114室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吴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招标项目。3、本项目只接受生产厂家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要求: 参加报名的投标人提供以下有效证件的原件并提供一套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其余原件验后退回):a.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b.税务登记证副本、c.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d.针对本项目的投标企业注册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e、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及被授权人在该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社保机构出具)。 备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如证件正处于年检、补办、换发之中,投标人须出示该证件颁发部门或相应主管部门有效证明原件。 3、如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投标人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采购数量:4辆
技术要求:见采购文件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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