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宁满族自治县南杨线洪汤寺至北京界道路工程项目土地勘界测量竞争性谈判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03 14:3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05月09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南杨线洪汤寺至北京界道路工程项目土地勘界测量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58440020001
项目联系人:吴琼
项目联系电话:0314-2067000
采购人:公路建设指挥部
采购人地址:丰宁满族自治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13832472229
代理机构:河北盛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南营子大街文化大厦南塔10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4-2067000
预算金额:18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5月09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5-03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5-05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大厅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 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备国家测绘管理部门颁发的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资质范围必须包含:地籍测绘、不动产测绘,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2. 近期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可以是完税证明、近期缴纳税收凭证或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可以是近期缴纳社保凭证或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的社保的证明)的相关材料;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检察院开具)或参加政府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6. 符合上述要求的供应商请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持有效证件(居民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到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并领取谈判文件;以上证明文件未注明复印件的均指原件,同时携带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采购数量:详见谈判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备注:
项目名称:南杨线洪汤寺至北京界道路工程项目土地勘界测量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58440020001
项目联系人:吴琼
项目联系电话:0314-2067000
采购人:公路建设指挥部
采购人地址:丰宁满族自治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13832472229
代理机构:河北盛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南营子大街文化大厦南塔10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4-2067000
预算金额:18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5月09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5-03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5-05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大厅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 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备国家测绘管理部门颁发的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资质范围必须包含:地籍测绘、不动产测绘,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2. 近期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可以是完税证明、近期缴纳税收凭证或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可以是近期缴纳社保凭证或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的社保的证明)的相关材料;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检察院开具)或参加政府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6. 符合上述要求的供应商请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持有效证件(居民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到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并领取谈判文件;以上证明文件未注明复印件的均指原件,同时携带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采购数量:详见谈判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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