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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安县前岗乡人民政府农安县前岗乡鲍家村、三合村2015-2016年农村环境整治整镇(乡)推进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03 15:0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农安县前岗乡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农安县前岗乡鲍家村、三合村2015-2016年农村环境整治整镇(乡)推进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农安县前岗乡鲍家村、三合村2015-2016年农村环境整治整镇(乡)推进项目

项目编号:HYZB-2016-ZFCG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洪泽

项目联系电话:1534431555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农安县前岗乡人民政府

地址:农安县前岗乡

联系方式:于洪泽1534431555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晶0432-64916666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市高新区恒山花园小区6号楼南侧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招标内容:建设畜禽类粪便堆肥场、垃圾池等工程。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历时:29日历天。

项目地址:农安县前岗乡鲍家村、三合村。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4.527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03日 09:00 至 2016年05月0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吉林市高新区恒山花园小区6号楼南侧)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吉林市高新区恒山花园小区6号楼南侧)处持单位介绍信或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函(附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及相关企业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25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25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农安县政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6、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7、除具备以上条件外:施工投标单位还需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8、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或小型项目经理。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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