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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市东周水库大坝观测设施升级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03 16:1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新泰市东周水库大坝观测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泰市东周水库大坝观测设施升级改造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泰市东周水灌溉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泰市东周水库灌溉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SDTAXT2016-0045-00

2.2建设地点:新泰市东周水库

2.3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2.5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2.6本招标项目共设一个标段。

2.7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2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2有安全技术防范设计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和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ISO9001质量认证体系证书,并在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和售后服务能力。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4日至2016年5月1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到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周路698号,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持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ISO9001质量认证体系证书、安全技术防范设计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接受邮购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30日14时30分,地点为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周路698号,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新泰市东周水库灌溉管理局 

地    址: 新泰市青云街道办事处明珠路10号

联 系 人: 董卫国

电    话: 15153891465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地    址:泰安市东岳大街中段298号财富中心408室

项目经理:孙丰强

电    话:15092810337

电子邮件:yangguangzhengda@126.com

2016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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