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南靖县城基础设施提升改造一期工程采购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FJTH-9920160420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受南靖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对南靖县城基础设施提升改造一期工程采购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现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招标项目名称:南靖县城基础设施提升改造一期工程采购服务项目
2、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招标编号:FJTH-9920160420
4、采购人:南靖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5、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6、供应商资格要求:
6.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该公司注册类型需为国有企业。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已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
(3)投标人组织代码证复印件(已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的复印件);
(5)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的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6.2、投标人需书面承诺参与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3、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6.4、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购买标书时间:
8、购买标书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2层
9、纸质或电子版招标文件(含图纸)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10、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办理报名手续:
(1)直接至我司办理;
(2)通过传真办理: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投标邀请函第5条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按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相关附件“附件1”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传真至我公司,传真后致电我司前台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11、投标截止时间:
12、开标时间及地点:
13、询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投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14、投标供应商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时限及提交的书面质疑材料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第23条要求执行。
15、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张小婷 0591-87623955
项目负责人:林凤芳 0591-87878462转829
传 真: 0591-87878463
电子信箱:FJTHZB@163.com
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开户名: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东支行
帐 号: 1501014170012067
投标保证金账号:
账户名称: 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行: 工商银行南靖支行
帐 号: 1409022119700081886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