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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南头镇初级中学教学设备采购项目(重招)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29 17:1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南头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同意中山市南头镇初级中学教学设备采购项目(重招)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CLPSP15ZS02ZC28A,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430日至2016年59日。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  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  项目编号:CLPSP15ZS02ZC28A 

3.  项目名称:中山市南头镇初级中学教学设备采购项目(重招)

4.  项目类型:货物类

5.  项目情况一览表:

采购内容

数量

交货期

最高限价

教学设备

一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个日历天内完成验收并交付使用

人民币 997700.00

注:

1、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如采购本国写法: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3、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4监管部门:中山市财政局南头分局

6.  供应商资格:

6.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

2)  2014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投标人刚注册的,则提交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3)  2016年1月-2016年3月缴纳税收和保险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2.  投标人近三年内(即从2013年 3 1日至公告发出之日,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复印件无效,原件须放入正本中。);

6.3.  投标人经营范围须包含教学设备

6.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6.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分公司投标。

6.6.  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7.        获取(提供)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7.1.  登记报名及获取(提供期限)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4月30日-2016年5月9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7.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中山市兴中道5号颐和中心11071109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7.3.       登记报名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原市博览中心常年展厅)二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E区采购部窗口报名。

7.4.       登记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分别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③政府采购供应商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报名,投标人可凭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石岐区兴中道5号颐和中心11071109室)购买招标文件(所有登记报名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登记报名时须提供原件核查)

备注:

1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2)供应商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政府采购供应商投标报名申请表”,填写后打印盖章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登记报名。

7.5.       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7.6.       投标人可自行登陆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或中山市政府采购网或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下载有效的电子版采购文件。

7.7.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300.00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8.  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5月20日14:30~ 15:00

8.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6年5月20日 15:00

8.3. 投标及开标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9.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9.1. 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中山门户网站(www.gdgpo.gov.cn)、中山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网站(http://www.zhongshancz.gov.cn/cgzx/)和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zsjyzx.gov.cn)。

9.2. 采购机构指定发布媒体:www.941.com.cn和www.chinapsp.cn。

1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山市南头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15820504453

11.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石岐区兴中道5号颐和中心11071109室(中山分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方式:0760-88229150-125

邮政编码:528400                             

电邮:CL88229150@163.com

传真:0760-88220067                          

网址:www.chinapsp.cn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纪律监督电话:020-8765 3380

12.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部咨询电话:0760-89817287

13. 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松苑新村支行(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 

账号:4400 1780 3080 5300 1224  (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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