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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人民政府花园路街道办事处花园路地区自管道路、社区保洁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29 17:2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北京中招国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海淀区人民政府花园路街道办事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花园路地区自管道路、社区保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花园路地区自管道路、社区保洁服务

项目编号:GFTC16P13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志明 马超

项目联系电话:010-82233939-8061 010-82233939-806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海淀区人民政府花园路街道办事处

地址:010-62381005

联系方式:北京市海淀区牡丹园西里2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中招国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孙志明 马超010-82233939-8061 010-82233939-8062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中路2号院7号楼三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采购内容及数量:

包号

采购主要内容

预算金额(元)

备注

1

自管道路保洁外包西片

1,586,253.92

 

2

自管道路保洁外包东片

1,982,992.64

 

3

主要大街小广告清理

420,000.00

 

采购用途:花园路地区自管道路、社区保洁服务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花园路地区自管道路、社区保洁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遵守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第1包及第2包投标人须具备从事城市生活垃圾,不含粪便及餐厨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服务审批的行政许可;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98.92465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29日 09:00 至 2016年05月16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中路2号院7号楼三层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中路2号院7号楼三层,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200元 (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1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1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中路2号院7号楼三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备注:购买文件时须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以及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第1包及第2包)行政许可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购买人为法定代表的,则提供法定代表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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