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环境保护局2015年自治区本级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监测能力建设项目设备采购(重)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创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受平南县环境保护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5年自治区本级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监测能力建设项目设备采购(重)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5年自治区本级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监测能力建设项目设备采购(重)
项目编号:CJZB20155165G(重)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桂兰
项目联系电话:0775-786066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南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广西贵港市平南县平南镇江滨路
联系方式:梁先生 0775-786861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创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桂兰 0775-7860668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贵港市平南县大敬塘开发小区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A分标:十万分之一天平1台,全自动BOD无汞测试仪1台,溶解氧测定仪1套,便携式余氯测定仪1套。
B分标:空气颗粒物综合采样器(恒温恒流)1套,空气智能TSP综合采样器2套,恒温恒流大气采样器3套,烟气分析仪1套,自动烟尘测试仪1套,数控超声波清洗器1台,超纯水制备装置1台,降水采样器1台,便携式应急交直流电源1台,样品冷藏储存装置1套,冷藏柜1台,吸收瓶阻力测试仪1套,吸收瓶清洗器1台,恒温恒湿箱1台。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国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从事本次招标采购范围的供应商。3、本项目均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9.9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03日 08:00 至 2016年05月09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购买;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材料齐备后方可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20日 15: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20日 15:30
六、开标地点: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