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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2016-2017学年教材供货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29 17:3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6-2017学年教材供货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6-2017学年教材供货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XCJFZ(2016)CG009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726654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黄埔19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0591-8772665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雅婷 0591-87571681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龙赋楼12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附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凡具有法人资格和有关部门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境内企业;(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组织代码证的复印件,或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A、财务状况报告(2015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2015年新成立企业只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B、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须提供有关部门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C、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必须胶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5) 其他要求详见本章合格的投标供应商。注:投标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1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29日 08:30 至 2016年05月1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龙赋楼12层 )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行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23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23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州市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龙赋楼12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附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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