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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村区国家税务局南闫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29 17:3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周村区国家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周村区国家税务局南闫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周村区国家税务局南闫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工程

项目编号:SDSS20160342-E0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主任

项目联系电话:0533-643110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周村区国家税务局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

联系方式:杨主任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周泽龙 13153399802

代理机构地址: 淄博高新区创业中心B座一层121室,淄博高新区政通路135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周村区国家税务局南闫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周村区国家税务局,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周村区国家税务局南闫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工程

2.2  建设地点:周村区东门路与恒星路交叉口西100米路北

2.3   建设规模及标段划分:

项目编号 

建设规模 

预算资金(元)

SDSS20160342-E002

建筑面积:约1260平方米;占地面积:约380平方米;建筑高度:约14米;层高3.3米,层数4层, 结构形式:砖混。

708398.84元

 

2.4 计划工期:

现场具备条件后9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6 标段划分:共分为一个标段。

2.7  质量标准:合格。

2.8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0.83988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29日 08:00 至 2016年05月04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淄博高新区创业中心B座一层121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 04 月 29 日至2016年 05 月 04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到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淄博高新区创业中心B座一层121室,淄博高新区政通路135号)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13153399802。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1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1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淄博高新区创业中心A座六楼609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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