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诏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诏安工业园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省景鑫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受福建诏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诏安工业园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诏安工业园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JSJX(Z)2016-00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吴
项目联系电话:0596—295876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诏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诏安
联系方式:陈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景鑫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吴
代理机构地址: 漳州市胜利东路19号御泰大厦29D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投标人须知第3条规定的条件,且同时具备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具备本次招标货物的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即可。(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4)授权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代表参加投标时须提交,授权书必须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无效);(5)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月份);(6)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7)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投标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时须提供由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投标文件正本用原件,副本可用复印件);(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是有效、清晰,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原件备查),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有一项不满足,则作无效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4.65202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29日 17:32 至 2016年05月06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漳州市胜利东路19号御泰大厦29D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电话咨询:2958769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19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19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漳州市胜利东路19号御泰大厦29D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