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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中心城区人行道及绿化提升(一期)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29 17:5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编号:HZCG2016Z036

一、招标条件

经黄山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批准,对黄山市中心城区人行道及绿化提升(一期)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拟采用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方式进行投资、建设与运营养护。经黄山市政府授权,该项目实施机构为黄山市园林管理局。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社会资本合作方进行公开招标,请有意向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及采购需求

1、人行道提升部分概况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安徽省黄山市中心城区包括国防路(徽州大道-高速收费站)、西海路(高速2号口-屯婺转盘段、屯婺转盘-横江桥段)、北海路(横江桥-屯光转盘)、滨江路(新安北路-社屋前路)四条城市道路人行道提升,道路总长约11000m,人行道面积约73000㎡。

2、景观绿化提升部分概况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安徽省黄山市中心城区包括国防路(起于屯溪南收费站止于徽州大道)、西海路(起于高速二号口止于横江桥)、滨江路(起于新安大桥止于黄口大桥)、北海路(起于横江绿地止于屯光转盘)四条城市道路及滨江游园(位于黄口桥至社屋前路西侧,绿化面积约54000㎡)在内的共计5处绿化提升点,总面积为121710㎡。

工程概算总投资约为7500万元

3、特许经营期: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期为10年,其中:建设期暂定1年,运营期为9年。

4、招标范围:社会资本合作方需负责本项目范围内人行道及绿化提升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维修、养护。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项目运作方式

本项目中标社会资本合作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与政府指定机构合资组建项目公司(暂定中标人持股80%,政府指定机构持股20%)。经市政府授权,黄山市园林管理局将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项目公司应按照特许经营协议要求负责黄山市中心城区一期计划实施的人行道和绿化提升工作及相关设施的投资和建设、运营与维护工作,自行承担费用、责任和风险,获得服务费用。特许经营期期满,项目公司应将黄山市中心城区计划实施的绿化和人行道提升工作及相关设施完好无偿移交给市政府指定机构。

四、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凡有投资建设合作意向,并且是正式成立且有效存在,具有相应的综合实力、财务能力、投融资能力和投资建设经验的企业法人,均可对本采购项目向项目实施机构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只有本次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才能参加下一轮投标。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申请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持有独立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申请人最近连续三年(2013年、2014年、2015年)盈利,提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4、为证明特许经营者对本项目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和提供,特许经营者必须具有良好的资产状况、资金实力和投资建设能力,申请人需同时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申请人为母公司的,其全资子公司的资质视同母公司具备,但需提供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关于母子公司的相关证明材料)

    5、申请人自201111日以来需至少具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7500万元或以上的园林工程施工业绩。(日期以中标通知书或协议书或合同日期为准)

6、申请人财务实力:

12015年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申请人认为必要的额外财务资料);

2)申请人应具有较好的融资能力,银行授信不低于1亿元(可为多家银行累计授信);

3)本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余额不低于3000万元存款的证明。

7、申请人拟组建的管理团队须提供:不少于2名的高级工程师或一级市政建造师,提供近6个月(201511-20164月)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8、申请人在过去的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虽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或招标投标活动但期限已届满。

    五、资格审查方式及确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家数及方法

采用有限数量制,初步和详细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按综合得分高低顺序选择前五名进入下一阶段投标。

经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有三名或四名的,此三名或四名可参加下一阶段投标。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自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均可在http://www.hszgj.cn网站供应商登录处进行用户登记后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用户登记操作及审核联系电话0559-2351030,QQ群:172359788),并请随时关注网站答疑澄清。

2、申请人须在网上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网上报名未成功而从其它途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其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七、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递交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为一式六份及有效电子版(一份正本、五份副本、U盘等,以上资料需密封完好)20165240900分前(北京时间)送达下述地址:

地点: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室(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1市民中心北侧昱东大厦西区1)

联系人:刘敏敏

联系方式0559-2354518

    真:0559-2354561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项目实施机构将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黄山市园林管理局

    址: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花山路17

联 系 人:吴昱

    话:0559-2317607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高楼门62B

联 系 人:朱园园

    话:13851688309

九、资格预审地点

资格预审地点: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址:黄山市屯溪区齐屯溪区社屋前路1市民中心北侧昱东大厦西区1楼;

十、监督

监督部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

监督电话:0559-2351788

                                

 

黄山市园林管理局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64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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