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教育局闫庄镇中心小学教学楼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嵩县教育局闫庄镇中心小学教学楼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嵩县教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英典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嵩县教育局闫庄镇中心小学教学楼项目
2.2 招标编号:G2016-016JY
2.3 项目概况:嵩县教育局闫庄镇中心小学教学楼土建及安装
2.4 项目建设地点:洛阳市嵩县境内
2.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 建设工期:150日历天
2.7 预算金额:约270万元
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9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10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 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招标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在报名单位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拟派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工程。
3.4 须提供2013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为准)以来的200万及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至少一份(合同、中标通知书以及中标公示的官方网站截图)。
3.5 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3.6 代理人和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员工,报名时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15年1月1日以来缴纳半年及以上的社保证明。
3.7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4月29日至2016年05月0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
4.2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1)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豫建〔2016〕38号),投标报名企业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照复印件以及加盖公章的“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备案信息。
(2)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无在建证明;2013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为准)以来的200万及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至少一份(合同、中标通知书以及中标公示的官方网站截图);代理人和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员工,报名时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15年1月1日以来缴纳半年及以上的社保证明;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以上证件(2)要求验证原件,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本项目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注:未按要求提交上述文件的或提供的文件不符合报名要求的,不予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报名合格即可领取。
5.2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5.3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4 招标文件售价:700元/份(含图纸费)。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05月31日上午09时30分。
开标地点: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嵩县教育局
地 址:洛阳市嵩县行政路18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79-66311292
代理机构:河南英典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新区太康路与汇通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楼906室
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0379-69991789
邮 箱:hnydlys@163.com
2016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