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狮子庙镇孤山村公路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栾川县狮子庙镇孤山村公路改建工程,招标人为栾川县狮子庙镇人民政府,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能力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狮子庙镇孤山村公路改建工程,全程2268.26m,路宽3.5m;起点位于S249省道,终点至孤山村上凹组;在原路面铺C25混凝土路面,共7939m2;单侧设C25片石混凝土护墩。
2.2 招标编号:LC2016-04-054
2.3项目地点:狮子庙镇孤山村,起点位于S249省道,终点至孤山村上凹组
2.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6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的道路工程
2.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企业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工程项目经理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施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3.4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 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自公告发布之日以后有效);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否决。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 29日—2016年5月6 日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到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三楼报名。(栾川县伏牛北路今日栾川报社北五十米)
注:凡通过资质审查的投标单位可同时获取招标文件。
4.2报名必须携带以下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以上各项要求查验原件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三楼报名。(栾川县伏牛北路今日栾川报社北五十米)
5.2招标文件(含图纸及相关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5月 19 日上午9时30整,地点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三楼,(栾川县伏牛北路今日栾川报社北五十米)。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栾川县狮子庙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15837955951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杨女士
电 话:13461058891、15516995725
2016年 4 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