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车辆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1.采购公告内容: | |||||||||||||||
1.招标条件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凯乐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的委托,对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车辆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2招标范围
1.3质量要求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5 采购预算:640000元(陆拾肆万元)。 1.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
2.采购文件的获取: | |||||||||||||||
2.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04-29 16:12 至 2016-05-13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采购文件,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 2.2 采购人不提供邮购采购文件服务。 | |||||||||||||||
3.投标文件的递交: | |||||||||||||||
3.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05-20 09:20。 3.2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现场递交光盘:地址 石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 |||||||||||||||
4.发布公告的媒介: | |||||||||||||||
5.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联 系 人:昂俊华 联系电话:0871-67711439 代理机构:云南凯乐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春城路底老机场货运路聚钛节能大楼 联 系 人:张丽萍 联系电话:13888722677 监督部门:石林彝族自治县招监办 联系电话:0871-677468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