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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页岩气地质调查实验测试技术方法及质量监控体系建设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29 19:5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页岩气地质调查实验测试技术方法及质量监控体系建设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页岩气地质调查实验测试技术方法及质量监控体系建设

项目编号:0733-166212907201/02/03/04/05/0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荆田

项目联系电话:010-84865055-16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26号

联系方式:吴晓军 010-6899977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荆田 010-84865055-163 wangjt@biddingcitic.com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A座8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标段一:

1、项目概况及资金来源

项目名称:页岩气地质调查地球化学实验测试分析(第一包)

招标编号:0733-166212907201

项目预算:人民币12万元

资金来源:国家财政拨款,资金已落实。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2、招标内容(简明技术要求):

本次招标属于页岩气地质调查实验测试技术方法及质量监控体系建设项目2016年度的工作内容,主要任务是完成岩石质量监控样品的加工制备,加工流程包括将样品粉碎、过筛至指定颗粒范围、检测样品的均匀性,以保证样品充分混匀,达到样品均一性要求,并保证样品间无污染。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需求。

3、合格投标人(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CNAS)

3.3本项目不得转包。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53日起至2016年59日止,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A座602室

4.3招标文件出售价格: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

4.4其他说明:

(1)领购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

2)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型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的相关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若邮购,须另付快递费50元人民币。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截止前以电汇形式将标书款及邮购款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汇款时请注明“招标编号”并请将汇款底单扫描件及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和传真以邮件形式发送至wangjt@biddingcitic.com。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快递形式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对快递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标段二:

1、项目概况及资金来源

项目名称:页岩气地质调查实验测试分析(第二包)

招标编号:0733-166212907201

项目预算:人民币15万元

资金来源:国家财政拨款,资金已落实。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2、招标内容(简明技术要求):

本次招标属于页岩气地质调查实验测试技术方法及质量监控体系建设项目2016年度的工作内容,主要任务是完成岩石质量监控样品的加工制备,加工流程包括将样品粉碎、过筛至指定颗粒范围、检测样品的均匀性,以保证样品充分混匀,达到样品均一性要求,并保证样品间无污染。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需求。

3、合格投标人(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CNAS)

3.3本项目不得转包。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53日起至2016年59日止,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A座602室

4.3招标文件出售价格: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

4.4其他说明:

(1)领购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

2)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型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的相关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若邮购,须另付快递费50元人民币。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截止前以电汇形式将标书款及邮购款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汇款时请注明“招标编号”并请将汇款底单扫描件及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和传真以邮件形式发送至wangjt@biddingcitic.com。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快递形式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对快递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标段三:

1、项目概况及资金来源

项目名称:岩石总有机碳测试样品自动前处理装置试制(第三包)

招标编号:0733-166212907203

项目预算:人民币40万元

资金来源:国家财政拨款,资金已落实。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2、招标内容(简明技术要求):

通过关键技术攻关,研制样品处理温度可控,可对处理终点进行自动判识,可进行批量样品处理的自动化有机碳测试样品前处理装置。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需求。

3、合格投标人(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项目不得转包。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53日起至2016年59日止,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A座602室

4.3招标文件出售价格: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

4.4其他说明:

(1)领购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

2)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型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若邮购,须另付快递费50元人民币。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截止前以电汇形式将标书款及邮购款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汇款时请注明“招标编号”并请将汇款底单扫描件及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和传真以邮件形式发送至wangjt@biddingcitic.com。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快递形式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对快递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标段四:

1、项目概况及资金来源

项目名称:高热解温度岩石热解分析仪研制(第四包)

招标编号:0733-166212907204

项目预算:人民币98万元

资金来源:国家财政拨款,资金已落实。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2、招标内容(简明技术要求):

通过关键技术攻关,研制热解温度800℃的高温页岩热解分析仪,以满足页岩气地质调查样品分析的需要。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需求。

3、合格投标人(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项目不得转包。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53日起至2016年59日止,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A座602室

4.3招标文件出售价格: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

4.4其他说明:

(1)领购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

2)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型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若邮购,须另付快递费50元人民币。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截止前以电汇形式将标书款及邮购款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汇款时请注明“招标编号”并请将汇款底单扫描件及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和传真以邮件形式发送至wangjt@biddingcitic.com。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快递形式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对快递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标段五:

1、项目概况及资金来源

项目名称:高热解温度岩石热解分析仪研制(第五包)

招标编号:0733-166212907205

项目预算:人民币12万元

资金来源:国家财政拨款,资金已落实。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2、招标内容(简明技术要求):

通过关键技术攻关,研制钻孔岩芯甲烷含量测试仪,以满足水合物试采现场样品分析的要求。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需求。

3、合格投标人(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项目不得转包。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53日起至2016年59日止,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A座602室

4.3招标文件出售价格: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

4.4其他说明:

(1)领购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

2)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型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若邮购,须另付快递费50元人民币。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截止前以电汇形式将标书款及邮购款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汇款时请注明“招标编号”并请将汇款底单扫描件及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和传真以邮件形式发送至wangjt@biddingcitic.com。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快递形式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对快递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标段六:

1、项目概况及资金来源

项目名称:页岩气地质调查岩石质量监控样品制备(第六包)

招标编号:0733-166212907206

项目预算:人民币26万元

资金来源:国家财政拨款,资金已落实。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2、招标内容(简明技术要求):

本次招标属于页岩气地质调查实验测试技术方法及质量监控体系建设项目2016年度的工作内容,主要任务是完成岩石质量监控样品的加工制备,加工流程包括将样品粉碎、过筛至指定颗粒范围、检测样品的均匀性,以保证样品充分混匀,达到样品在10mg最小取样量下的均一性要求,并保证样品间无污染。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需求。

3、合格投标人(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项目不得转包。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53日起至2016年59日止,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A座602室

4.3招标文件出售价格: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

4.4其他说明:

(1)领购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

2)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型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若邮购,须另付快递费50元人民币。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截止前以电汇形式将标书款及邮购款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汇款时请注明“招标编号”并请将汇款底单扫描件及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和传真以邮件形式发送至wangjt@biddingcitic.com。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快递形式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对快递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3.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03日 09:00 至 2016年05月0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A座602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购或邮购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2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2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甲21号中关村知识产权大厦A座2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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