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文化馆)(汕头市文化馆室内消防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文化馆(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汕头市文化馆室内消防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资金来源、采购范围、服务要求
1、采购项目概况:拟采购消防自动报警系统设备1批并安装。(详见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
2、资金来源:869699.29元(财政资金)。
3、采购范围:中标人应按照采购文件所包含的内容的要求,完成材料供货、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维护保修等的所有工作。
4、服务要求请参阅采购文件中的相关要求。
二、参与本次报价的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投标人营业执照应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
3)投标人不是投标货物制造商的,必须取得主要货物(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消防水泵)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正式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书;
4)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1、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2016年4月29日起至2016年5月6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采购文件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办事处
地址:汕头市锦龙路锦晖大厦6梯二楼217室
电话:0754-88166891 传真:0754-88166891
3、获取采购文件方式:购买时带齐以下资料(请带原件校对):
1)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4、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带U盘拷贝。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人应在2016年5月1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办事处。本项目不接受传真及邮递报价。
2、递交地址:汕头市锦龙路锦晖大厦6梯二楼217室;
3、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5月1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
4、开标时间:2016年5月18日9:30开始(北京时间)
5、开标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办事处(汕头市锦龙路锦晖大厦6梯二楼217室)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文化馆
采购人联系人:吴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0754-88426567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8166891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8166891
六、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的规定,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2016年4月29日起至5月6日17时止),如有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我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时,请将反映的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至我司。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