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石龙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平顶山市石龙区独立工矿区中心小学宿舍楼、食堂、大门、围墙建设及校园室外供电工程项目第二标段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平顶山市石龙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平顶山市石龙区独立工矿区中心小学宿舍楼、食堂、大门、围墙建设及校园室外供电工程
项目第二标段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LZC2016-02-10-G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顶山市石龙区独立工矿区中心小学宿舍楼、食堂、大门、围墙建设及校园室外供电工程第二标段二次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顶山市石龙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校园内的室外供电工程。
施工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须具备输(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为须具有承装类(修、试)电力设施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3.2.3、 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或电力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证)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需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并提供2015年10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金证明,报名时一并提交查询页面及查询途径,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证明);无在建工程(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2.4、外地企业须提供进平(外市企业)备案介绍信(按平建【2011】137号文件要求提供)。
3.2.5、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3日至2016年5月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育英路交叉口蓝湾国际公寓东一单元七楼)
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9日18:00。
4.2、报名时须携带:授权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以及上述“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证件原件以及加盖法人公章的复印件2份,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4.3、投标人开标时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证明(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件规定),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注:1、投标单位拟任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并提供2015年10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金证明,报名时一并提交查询页面及查询途径,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2、投标单位投报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发现提供资料出现弄虚作假现象,可直接取消报名资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5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新城区行政综合办公楼7楼)。
6.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及《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顶山市石龙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石龙区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育英路交叉口蓝
湾国际公寓东一单元七楼
邮编:467000 邮编:467000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人:常女士
电话: 13623752005 电 话:0375-3890368 15203757153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