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委托,采用,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 批准文件编号: 采购文件编号: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 赤峰市喀喇沁旗2016年15个项目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施工 | 1 | 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 4,720,000 |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通过相应的资质年审,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附统一格式承诺书(见附件1)。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此不良行为将在相关网站通告并告知建造师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其公司及拟派驻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进入喀喇沁旗参与项目交易,同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不得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有不良行为、被相关主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的,并提供信誉良好的承诺书(见附件2)。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5、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 至 ,每个工作日上午 — 时,下午 — 时到喀喇沁旗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喀喇沁旗锦山大街东段喀喇沁旗水利局院内)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 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供应商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三套: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出示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注:前款所称“报名人”均指项目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银行开户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现场管理机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其他人员岗位证书,安全员C类考核合格证; (6)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近一年养老保险缴纳手册或花名册及缴费凭证; (7)提交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或喀喇沁旗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 (8)提交喀喇沁旗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开具的企业无拖欠人员工资证明; (9)拟派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承诺书(见附件1); (10)商业信誉承诺书(见附件2); (11)施工企业必须在自治区水利厅完成企业信用档案登记备案(附网站公示通知截图,投标人以企业身份登录查询截图无效);。 (12)同时还需要提供A4纸打印(加盖公章)的单位相关信息,包括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网址及电子邮箱。 注:各供应商应将以上资料胶装成册并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备案一套,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参加开标会议时投标人须递交上述资料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核资格条件。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 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地点: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远思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175号汇商广场B1座5055室 | 邮政编码: | 010000 | 联 系 人: | 郝娅娜 | 联系电话: | 13664769399 | 投标保证金账户 | 1、账户名称: | 内蒙古远思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开 户 行: | 招商银行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 账    号: | 471900120710907 | 2、账户名称: | | 开 户 行: | | 账    号: | | | 采购单位名称: 喀喇沁旗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 | 地    址: | 赤峰市喀喇沁旗水利局 | 邮政编码: | 024400 | 联 系 人: | | 联系电话: | 15049968505 | | 2016年04月29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