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秀屿区国家税务局办公大楼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受莆田市秀屿区国家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莆田市秀屿区国家税务局办公大楼物业管理服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莆田市秀屿区国家税务局办公大楼物业管理服务招标
项目编号:PZSG160327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阳
项目联系电话:263183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莆田市秀屿区国家税务局
地址:莆田市 秀屿区
联系方式:郭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阳 2631836
代理机构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荔景广场12号楼202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2)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须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服务资质证书三级等级或以上的,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4)投标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5)投标人需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向招标代理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6)所派项目主管所辖物业在近两年内无安全责任事故和刑事案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29日 15:00 至 2016年05月1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荔景广场12号楼202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莆田市城厢区荔景广场12号楼202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18日 17: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1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开标室3(市政广场南片区D座)
七、其它补充事宜
见招标文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