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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澄海区金溪路(二联桥-凤东段)人行道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编号:HSCGZB201607)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29 16:0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汕头市澄海区溪南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汕头市澄海区金溪路(二联桥-凤东段)人行道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政府采购备案编号2016017

二、采购项目编号:HSCGZB201607

三、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澄海区金溪路(二联桥-凤东段)人行道改造工程

四、采购预算:753631.42元。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本工程为金溪路(二联桥-凤东段)人行道改造工程,工程包括砍伐乔木、拆除缘石及人行道面层、拆除基层、拆除砖石结构、人行道整形碾压、安砌缘石、人行道块料敷设、树池砌筑、栽植乔木、砌筑单篦雨水井、浆砌块料及铺设HDPE管等项目的实施。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15年的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4)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

2、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广东省内施工企业拟派建造师应具有建筑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广东省外施工企业拟派建造师应具有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广东省外投标人及拟派建造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4、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投标人应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人代表和拟派建造师,查询时间:近3年,查询期限以检察机关出具的为准)。

5、不接受联合投标。

、现场踏勘时间、地点:不组织踏勘现场。

八、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6年5月3日至2016年5月9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2015年的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

6、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7、拟派建造师(含临时)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广东省外投标人及拟派建造师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的证明材料(在广东建设信息网“进粤人员信息登记平台”网页中打印投标人“进粤技术管理人员情况”体现拟派注册建造师的资料)。

8、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9、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

10、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若有委托须提供);

11、以上资料1至10项统一采用A4纸,一式三份并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交验。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5月24日上午10时00分 (注上午9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2楼201号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一、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5月24日上午10时00分。

十二、开标地点: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2楼201号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三、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十四、招标文件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2016年5月3日起至2016年5月9日17时止),如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书面形式向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时,请将反映的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或传真至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采用传真形式的,须电话告知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确定传真是否传达)。

十五、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1.采购人:汕头市澄海区溪南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汕头市澄海区溪南镇金溪路23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0754-85754689

2.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2楼201号

邮编:515800               电子邮件:gdhsgs@126.com

联系人:金先生              联系电话:0754-85861273

 

 

采购人:汕头市澄海区溪南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6 年4月29日

 

1招标文件

2代理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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