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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专科学校改善办学保障条件—设备购置—弹拨弦乐乐器购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29 14:1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北京信达众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专科学校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专科学校改善办学保障条件—设备购置—弹拨弦乐乐器购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专科学校改善办学保障条件—设备购置—弹拨弦乐乐器购置

项目编号:XDZC-CZHW- 201604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10-5622697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专科学校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北路148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 010- 8582535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信达众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小姐 010-56226976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东城区东直门内大街14-10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财政预算项目名称

预算项目总金额(万元)

分包号

主要设备名称

用途

数量

简要技术要求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中国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专科学校改善办学保障条件—设备购置—弹拨弦乐乐器购置

43.12

01

高胡等,详见招标文件

教学

1批

琴筒及琴身必须采用老旧红木制作等,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查阅及购买招标文件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法人代表及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近3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保的记录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5)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2016年04月29日后),查询信息来源于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全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3.1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29日 09:30 至 2016年05月0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东城区东直门内大街(门牌号14-10)(北京市东城区房地产业协会楼内)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09日 16: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1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东城区东直门内大街(门牌号14-10)二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投标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服务运营商;

2)提供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之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信息来源于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全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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