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检察院电梯、审讯双录设备、指挥中心拼接屏及外围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黑龙江崇仁招标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检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电梯、审讯双录设备、指挥中心拼接屏及外围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电梯、审讯双录设备、指挥中心拼接屏及外围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R2016G032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凯
项目联系电话:0451-5187061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800号
联系方式:迟先生 0451-8435306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崇仁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凯0451-51870612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隆顺街26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招标内容:本项目分为三包(详见第二章)
包号 | 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元)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一 | 电梯等 | 一台 | 44万 | 签订合同后15日内 | 甲方指定 |
二 | 审讯双录、指挥中心设备等 | 一批 | 197万 | 签订合同后15日内 | 甲方指定 |
三 | 手机取证系统、警车定位系统等 | 一批 | 24万 | 签订合同后15日内 | 甲方指定 |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2、投标人资质要求:A、第一包要求具备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第二包要求具备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乙级以上资质证书或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各包不允许兼投。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6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29日 09:00 至 2016年05月06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隆顺街26号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6年4月29日起至2016年5月6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5时(节假日除外)。 2、提供材料: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人资质要求”中要求提供的材料、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3、购买方式:持以上证件到黑龙江崇仁招标有限公司(南岗区隆顺街26号三楼)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需填写《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招标文件300元/包/本,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18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18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南岗区隆顺街26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供应商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十年内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本项目竞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