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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接山镇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29 14:5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东平县接山镇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受东平县接山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东平县接山镇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SDTADP2016-0221-00

2、项目名称:东平县接山镇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3、项目内容:东平县接山镇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

4、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49.5万元,其中100万元为财政性资金,49.5万元为地方自筹资金。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5.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本次采购设备货物的供货能力;

    5.3供应商须具备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环境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5供应商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查机关针对供应商自身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东平县检察院查询电话:0538-3012633);

6、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时间:自201653日起至2016511日,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7.2地点:东平县银山街东首路南

7.3联系人:牛经理           电话:15965382467

7.4方式: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具体条件如下:

7.4.1须向招标代理机构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7.4.2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7.4.3供应商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 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

7.4.4供应商须具备环境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

7.4.5供应商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7.5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

8.1递交时间:20165261300分起至1330分止;

8.2截止时间:201652613时30分;

8.3递交地点:东平县滨河大道河畔豪庭2楼会议室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东平县接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东平县接山镇政府驻地

    电话:13562875529

    联系人:孟所长

9.2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项目经理:丁纪伟

    地址:泰安市长城路28号山东一箭建设大厦7楼

    E-mail: xinyitaian@163.com

    邮政编码:271500

    电话:0538-5353921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泰安市东岳支行

        银行账号:1551 8201 0400 12774

账户名称: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0、公告媒体

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www.tazfcg.gov.cn、东平县政府采购网

11、监督部门

东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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